這些人,應該沒有金牛座的吧!
看電視新聞說:有位考插大的男生,還借了二十萬給他??
學生也這麼有錢,那改天我也來裝美女詐騙吧!
現在社會上也有很多人爛用別人的同情心
暫先相信報載事實為真,只簡單提出幾點建議:第一,就法論法,「關切」司法案件涉有利益,這是貪汙治罪的問題,而且,依據貪汙治罪條例第七條,該位「司法高層」還會加重其刑二分之一;而至於該「氣憤」的法官,也不太能輕忽同法第十三條、第十四條的「包庇罪」或「明知卻不為舉發罪」,這些可都是重罪;若再論道德情感或專業倫理,該位承審法官應該是會有「極盡屈辱」之感,而且其核心之審判專業領域被侵犯。是故,於法、於情、於理,承審法官都應該立即「挺身證述」。如果連法官都不相信,法治國家也沒啥好相信的了!
第三,不禁要再次呼籲「法官法」早日通過,使得外部監督機制得以引入,官官相護的負面印象,也才能有減緩止息的一天。
最後,「皇后貞操」固有其典故來源,但「貞操」一詞本身就不太妥適,還帶點封建父權的味道,如果我們要追求的是司法的「完美」,何不就別再這樣說了?
南方朔觀點 官場成了小丑劇場
南方朔
古代的東方宮廷有「優」,西方朝廷則有「弄臣」這種人,用現代術語,統稱「小丑」。
「優」和「弄臣」乃是奴隸階級轉化過來的職業角色,他們地位至卑至賤,實為皇室的家奴家僕,專門在主子面前插科打諢,裝瘋賣傻,耍寶鬥趣,替主子解憂。其中最值得注意的乃是「耍寶」這一項了。它指的乃是一個人,把自己搞得好像很賤很爛很白痴很沒尊嚴,從而讓主子覺得自己更高貴更優秀更智慧更英明蓋世;透過這樣的對比,主子始能龍心大悅,時時刻刻都活在有信心;覺得天下只有他配享用的快樂中。
而今天台灣的悲哀,除了一堆皇親國戚和高層在那裡憑特權憑關係而集體A錢外,同樣恐怖的乃是整個官場種種荒唐離譜已「罄竹難書」,早已成了一個「小丑劇場」。教長杜正勝繼「典型苑在」又再鬧出「罄竹難書」的笑話。當大家在那裡笑罵成一團的時候,我則只是視之為「小丑」,而今天我們的整個官場,其實早就成了舉世罕見的「小丑劇場」。莎翁名劇《李爾王》裡有句形容官場惡濫的名言:「在一堆垃圾裡不可能做出黃金。」今天官場如「小丑劇場」,它除了提供含淚的譏笑之材料外,還有甚麼意義?
如果我們不是太沒有是非之心,都當知道今天這些沐猴而冠的大官,絕大多數給他們幹個科長司處長,就已算很抬舉了。而這些「不是個東西(Nobody)」的老兄卻時來運轉,當然種種小丑行徑不斷。他們靦顏求寵,脅肩諂笑,無事則仰觀臉色,縮眉低眼;有事趨奉,則掇臀捧屁,阿諛獻媚。前財長林全稱扁嫂炒股「有利於股市活絡」,杜正勝歪嘴吹喇叭,鬼扯「罄竹難書」。小丑到這樣的程度,不是最「典型苑在」的PLP嗎?
而除了趨奉有術,洋相出盡外,一堆人因為素質堪疑而露餡的例子就更多了,外長黃志芳的「存在主義」,陳唐山的邀宴說謊,城仲模的「肚子痛上賓館」……不都是更精采的小丑表演?這些官都是大官,而今大官變成小丑,丟人現眼到家,不但他們自己無羞愧見笑之心,而我們社會居然也還會讓這些人繼續居高位,繼續提供小丑表演。這些小丑當然有問題,但我們整個國家社會豈非問題更大嗎?
行政院金管會主委龔照勝上周五遭行政院主動發布命令,以其任職台糖董事長任內涉嫌三起弊案,對所屬人員監督不周,立即移付懲戒並先行停職。不過龔照勝依恃金管會是獨立行政機關,主任委員有任期保障,迄今仍不願主動提出辭呈,致使金管會主委只能陷入由副主委呂東英暫代的僵局。不只重創金管會的形象,影響金管會的正常運作,也使任期保障制這一制度設計的合理性遭到各界質疑。
就目前的行政部門來看,採取類似金管會這種任期保障制的機關,其實還包括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、中央銀行等。各相關的法律規定,這些機關的首長雖然列名內閣為行政團隊的一員,但卻不必隨著每一次的內閣改組而提出辭呈。至於何以要獨厚這些機關?主要是根據這些機關職掌的特性,認定必須給予任期的保障,才能夠不受影響的獨立行使職權,其情形有點類似於司法院的大法官,及考試院的考試委員和監察院的監察委員。
持此論者顯然是頭痛醫頭的思維模式,但卻未曾注意到如果增加可以免職的規定,則所謂任期保障制豈非形同具文?不過,在現實上,如果少了可以免職的機制,的確又會出現龔照勝戀棧不辭,行政院也拿他沒法度的兩難局面。
懲前毖後,要化解獨立行政機關任期保障制所帶來類似龔照勝案例的困局,我們認為還是要回歸基本面,也就是有任用權者在針對獨立行政機關進行政治任命時,應負責的建立任用指標,包括專業素養、相關經歷、操守能力等,都應該有客觀的指標。如果擔心提名人查案未明或任用私人,則制度設計上不妨明訂被提名者必須經過國會的聽證、同意程序,最後才予依法任命。這套對獨立機關受任期保障首長的任命程序,不只國外行之有年,我國對於大法官、監察委員的任命,也都採行同一標準提名作業流程。甚至同屬行政部門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之任命,也已建立同樣的運作機制。但是金管會組織法卻只規定其委員均由行政院提請總統任命之,因此真要修法,倒不是要增列行政院長可以在其任期未滿前即予免職的條款,而是廣增列提名須經國會審查同意始得任命的程序。
任期保障制的設計,本來是要保障在任者可以在無後顧之憂的情況下全力以赴,不過制度畢竟是死的,既能保障好人,理論上也可能保障壞人以任期為護身符為所欲為,外界卻拿他沒辦法。因此,我們才強調一切還是要慎始,而如果制度不改則一旦被提名人在任上有明顯違失卻戀棧不退時,則理應追究當初提名人的責任,才算公允。
然而,除此之外,對有任期保障而戀棧不退者是否就真的只能坐視?這個問題其實又牽涉到政治倫理和民主素質的問題。給予任期保障的立法原意既然是要保障好人做好事,而不是保障壞人可以繼續為惡,因此就法理而言一旦逾越此一本旨就不應繼續享有保障的特權。以這個定義來看,給予民意代表言論免責權,本意也是讓其可以無所顧忌的監督制衡、為民喉舌,而不應是保障其有任意謾罵誹謗之權。近年來立委濫用言論免責權,凸顯我們的民主素養低下、品質窳劣。再以美日國會為例,議員如果私德有虧或受賄,縱有任期保障,一般都以自動請辭謝罪。反觀台灣,立法委員是依恃特權違法亂紀,卻從未見主動請辭,而今龔照勝抗命拒辭,固然是行政倫理的負面示範,與違法亂紀的立委相較,還真是一丘之貉。因此,除了提醒龔照勝應知所進退之外,如果能因為這個案例,樹立合宜的行政與政治倫理規範,進而提升整體的政治品質,則也許可以聊做桑榆之獲罷!
民進黨沒有本錢自亂陣腳 自由電子時報
現在許多人談到民進黨,都有不知從何談起之感,即使是它的支持者,也不免要搖頭嘆息。民進黨再不振作,不要說年底北高市長選舉,接下來的立委選舉,及二○○八年總統大選,幾乎可以斷定大勢不妙。
從高雄捷運案以來,民進黨便禍不單行。現在,台開案儼然又形成另一風暴。一連串的弊案,不只是讓民進黨政府顏面掃地,且令國親兩黨以貪腐相譏。民進黨打著清廉改革而執政,如今卻步上國親兩黨的後塵,真是親者痛、仇者快之事。
照理說,民進黨處於多事之秋,更應團結一致渡過難關才對。但是,大家所看到的卻是,隨著國親兩黨的批評之聲,民進黨自己也鬧得不可開交。有些人似乎以為,將責任推給黨內特定人士,就可以保護自己置身事外。有些人甚至矛頭專指自己人,想趁一團亂局之中獲取漁利。
最明顯的幾個例子是:北高市長的提名作業,民進黨內至今擺不平,謝長廷不理黨內勸進參選台北市長,反而跑到高雄市支持特定人選,打亂原有的黨內提名機制。這種作法擺明了是為了自己的權力佈局,犧牲民進黨的整體大局。另外,民進黨有些派系要角,在重要政策上刻意與陳總統切割開來。今年元旦以來,陳總統將兩岸經貿重新定位為「積極管理、有效開放」,但有派系硬是提出擴大開放的主張來別苗頭。那些派系為了切割,完全忘記民進黨的支持基礎何在,一副吃定台灣人民的嘴臉。
再者,內閣改組謝下蘇上餘波盪漾,前新聞局長姚文智批評蘇院長處理TVBS外資案輸掉改革,輸掉貞操。現任新聞局長鄭文燦嚴詞予以反駁,雙方你來我往,火氣十足。外人實在不解,目前民進黨士氣低迷,團結都來不及了,哪來那麼多閒工夫砲火對內?
同樣令人傻眼的是,有自稱接近呂副總統的人士放話說,若三個月之內不能除弊,呂副總統將不排除請辭。從高捷案到台開案,陳總統一再強調依法處理,毋枉毋縱。現在民進黨內該做的,乃協助並力促陳總統改革肅貪,豈能漠不關心、隔岸觀火?
當前,民進黨在內憂外患之下,瀰漫著失敗主義的氣氛。以目前的情勢判斷,即使民進黨上下一心,還不見得能在北高市長選舉、立委選舉、總統大選獲勝,如果民進黨自亂陣腳,勇於內鬥而怯於外戰,那麼六年來的為反對而反對的泛藍人士,極可能不必多費力氣便實現重新執政之夢。
我們做此提醒,並不是偏愛於民進黨,而是有鑑於台灣人民的深重付託。二○○○年、二○○四年,民進黨受惠於人民的力量,以本土政權之姿執政。台灣人民所寄望的,無非是民進黨大力推動改革,堅持台灣優先,邁向正常國家,以免不思自我改革的泛藍陣營,將台灣帶往「連結中國」之路。
誠然,權力令人腐化,部分民進黨人士並未潔身自愛,令人痛心。但比起黑金體質依舊的泛藍陣營,民進黨如能痛定思痛、知過能改,仍有其值得期待之處。尤其是,泛藍陣營不惜聯共制台,附和北京的一中原則,如果讓他們班師回朝,不僅台灣的民主會走上回頭路,台灣主權更有可能陷入萬劫不復之境。
從外界觀感而言,民進黨人士現在都在同一艘船上,任何切割自保的動作,適足以凸顯自己不識大體,只會讓民眾更感失望。如果民進黨人士智不及此,在內憂外患當中「各人顧性命」,甚至把偏離本土的政策當救生圈,恐怕會有愈來愈多的民眾質疑,民進黨還有沒有能力確保本土政權的延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