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星期專論》泛藍縣市的選民豈是二等國民
陳芳明
在公投的議題上,國親聯盟的立場一變再變。泛藍從最初堅決反對公投的主張,到終於被迫支持公投立法,前後竟然不到半年的時間。這種瞬息萬變的搖擺態度,毫無邏輯思考可言,已成為台灣國會史上罕見的可笑表演。
泛藍當初反對公投,是為了維護台灣社會的安全嗎?不是。他們害怕的是,直接民主極有可能分散國會多數的立法權。然而,他們不久卻又轉而支持公投立法,這是為了尊重台灣人民的公民權嗎?不是。他們恐懼的是,反公投會使泛藍在總統選舉中失去大量的選票。國親聯盟從反對到支持的轉變,並沒有任何理論基礎,完全是以政黨利益為考量。
大選日期即將迫近之際,國親聯盟的公投立場又開始舉棋不定。他們反對三二○公投的理由,林林總總,不外乎是不能挑戰北京的立場,不能挑戰華府的立場,不能挑戰國際的立場。在泛藍的思維裡,各種立場都已齊備,獨獨欠缺的是台灣人民的立場。正因為如此,他們才敢杯葛三二○公投。而最為粗野的身段,竟然是企圖聯合泛藍執政的縣市拒絕舉行公投。地方行政長官的職責,並非只是在爭取地方的公共建設而已,而是必須竭其所能維護轄下民眾的權益。行政權不能凌駕公民權之上,這已是民主社會的普通常識。行政長官隨時可以更換,公民權則是不容替代。泛藍縣市首長自以為選上之後,就可以統治人民、支配人民。面對公民權伸張之際,泛藍縣市首長的本能反應便是予以封殺。
這種野蠻的思考,暗示了一個潛在的巨大危機。凡是泛藍當權的地方,台灣人民的公民權隨時都會受到威脅。這說明了泛藍淪為在野地位四年之後,為什麼在公投議題上始終提不出積極而正面的論述。泛藍陣營長期反對公民權的傳統,是一個結構性的問題;而這樣的問題,可以連繫到戒嚴體制的歷史。泛藍陣營反民主、反人權,是一種習慣性的思維方式,是一種權力飢渴的強烈表徵。只要談到總統直選,他們立刻反對,只要提及廢省,他們也立刻反對。所有涉及政治改革的議題,泛藍都患有嚴重的過敏症。原因何在,他們的眼中並不存在人民的立場。
三二○公投是依據國親聯盟通過的公投法而實施,但是,泛藍縣市首長竟然發表聲明指稱是違法的。這豈非再一次暴露國親聯盟的野蠻態度?公投實施是否違法,並非由地方首長來認定,更不是由國親聯盟的連宋來認定。只要泛藍握有行政權力,就情不自禁表現出站在法律上、在公民權之上的傲慢姿態。這正是泛藍執政的優良風俗習慣,永遠是站在人民的對立面。
因此,到目前為止,泛藍對於三二○公投的立場仍然是進退失據。國親陣營內部已分成阻擋派與開放派。阻擋派認為,應該由立法院決議,要求中選會停辦公投。開放派則認為,放手由阿扁總統去辦,後果自負。這兩種思維方式,都同樣是在蔑視公民權、扭曲公民權。立法院是伸張公民權的最高機構,現在竟然搖身變成扼殺公民權的秘密武器。這個事實果然證實阿扁總統的說法,國親聯盟的公投法是鳥籠公投法。至於開放派的說法,表面上並不阻止三二○公投,骨子裡卻全然不尊重公民權。公民投票的結果,是由全體公民共同負責,為什麼竟然是由阿扁總統自負?泛藍到今天顯然還搞不清楚公投的精神真諦。
三二○公投也許沒有得到國際的支持,這並不表示台灣必須在公民權的問題上退縮。因為,公民權與國家主權是相互依存的。台灣如果不能創造出一個自我肯定的事實,國際當然不可能承認一個烏有的存在。北京以經濟利益交換法國、日本,以至美國的表態,這自然是可以理解的。這些沒有邦交的國家,可以不承認台灣的國家主權,卻不能否認台灣人民的公民權。只為了這些國家向北京表態,台灣就自行讓公民權萎縮,則這樣的民主等於是可以讓外人予取予求,國家主權反而陷於更不堪設想的危機之中。形勢非常明白,在綠色執政的縣市,公民權都得到恰當的尊重;反觀泛藍縣市,公民權竟被糟蹋一至於此。泛藍縣市的選民難道是二等國民嗎?國親一旦執政,台灣全體人民都要淪為二等國民嗎?(作者陳芳明為政大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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