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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間事主編您好:
日前投稿,其題目訂為『媽媽不是不愛您』
承蒙貴報社不嫌棄,予以錄取,並於9/27見報,
於昨日中,知道自己第一歡的拙作將刊登在報上,
內心欣喜不足以言喻。

因為我所寫的故事是真實的故事,而且主要是寫一個媽媽望子回頭,
及對兒子不離不棄的親情。也打算將此篇文章獻給大姊,並讓阿明看看媽媽對她的心意。

於9/27(二)看到自己的作品刊登出來,題目換成『讓國家幫你戒改』,心裡真的很難過。我知道您有刪稿之權利,但是您刪後所呈現的,已經不是原來我想表達大姊對阿明的愛,在我看來是告訴大家,毒犯應讓國家幫他們戒改較適宜。

大姊知道我有投稿於貴報,想讓阿明了解她對他的愛。頻頻問起刊了沒,想讓阿明看。
刊登之後,我反而沒有勇氣讓大姊看了!因為以與我的本意不相符!
寫此信,並無表達不滿之意,只是對於自己的文章所表達的意思與本文不相符合表示憾意!

亮墥敬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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